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

碳交易與國際約法

新聞五則題目:
聯合國最新氣候報告:制訂碳價 可大幅度減低排放
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法案首次步入美參議院
航空業者不參與歐洲碳交易制度 環保人士批
碳交易市場機制不完善 反而不利保護原生林
澳訂碳排放交易計劃 左缺控制措施右缺程
資料來源:
環境資訊中心 碳交易
http://e-info.org.tw/taxonomy/term/4126

如果世人要對抗全球暖化,必須讓大至航空,小至傳統燈泡的各種碳排放污染行為,用更高的成本來解決,全世界的溫室效應,有90%的機會是由人為活動造成,並警告未來氣溫升高將會造成嚴重衝擊。 我覺得國際碳交易是個解決法則,雖然有一些國家還是無法接受,但為了我們未來的生活,是應該要積極實行的,個人認為可以將國際法律規定,若不合作簽約的國家,將受到國際的經濟制裁,我想經濟是國家之本,所以這必定可以有效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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